×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省统筹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2024-02-23
索引号:002482306/2024-00864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生成日期:2024-02-23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省统筹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号)等有关精神以及2024年农业农村省统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承担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以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现将2024年第三批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4年度“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指标。

各地要按照浙财农〔202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下达的资金额度、工作任务(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下达)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认真抓好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监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市县省补资金
全省合计50778.32
1西湖区148.72
2萧山区240.73
3余杭区285.66
4临平区225.21
5钱塘区733.35
6富阳区325.25
7临安区804.96
8桐庐县201.81
9淳安县164.45
10建德市1055.14
11鹿城区176.91
12龙湾区33.97
13瓯海区60.18
14乐清市341.03
15瑞安市468.08
16永嘉县341.03
17文成县100.3
18平阳县58.84
19泰顺县247.41
20苍南县247.41
21龙港市200.61
22吴兴区1418.25
23南浔区787.71
24德清县792.59
25长兴县1623.1
26安吉县1244.69
27南湖区1273.05
28秀洲区1241.26
29嘉善县474.4
30平湖市1060.95
31海盐县2198.91
32海宁市1087.57
33桐乡市1459.89
34越城区248.28
35柯桥区481.05
36上虞区1617.75
37诸暨市1503.36
38嵊州市1831.37
39新昌县642.14
40婺城区860.46
41金义新区(金东区)33.43
42兰溪市668.68
43东阳市1073.51
44义乌市584.83
45永康市334.34
46浦江县254.1
47武义县686.2
48磐安县220.5
49柯城区403.55
50衢江区1508.71
51龙游县274.16
52江山市601.82
53常山县334.34
54开化县478.11
55定海区190.31
56普陀区80.24
57岱山县70.21
58椒江区241.66
59黄岩区588.38
60路桥区274.76
61临海市930.96
62温岭市1068.46
63玉环市33.77
64天台县1270.5
65仙居县518.35
66三门县66.87
67莲都区635.25
68龙泉市883.53
69青田县361.09
70云和县132
71庆元县534.95
72缙云县468.08
73遂昌县213.98
74松阳县694.76
75景宁县406.63
76宁波市5349.47

注:此为预下达资金,后续结合省确定的补助标准、各地实际完成的投资规模和任务面积等情况,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据实结算;宁波市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由市本级统筹安排,不再结算。

附件2

2024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绩效目标表

转移支付名称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地方财政部门市县财政局地方主管部门市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年度金额
其中:省级补助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有效改善项目区灌溉排水等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下达
新建高效节水灌溉 面积(万亩)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 丘陵区≥90%。
生态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满意度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受益群众满意率≥90%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