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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1.《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4年6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

2.《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0年8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公布)

3.《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1996年3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公布)

4.《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1994年10月2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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