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LA1011237/202406-00020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
| 发布机构: | 龙子湖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08:39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
| 名 称: | 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 ||
| 关键词: | 注册会计师 | ||
| 索引号: | LA1011237/202406-00020 | ||
|---|---|---|---|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
| 发布机构: | 龙子湖区财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08:39 | ||
| 名 称: | 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注册会计师 | ||
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5号),我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14〕22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docx
财 政 部
2024年6月8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