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抵 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常国税发[2009]123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七月六日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常国税发[2009]123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 抵 退税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派出机构,机关各业务处室: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 抵 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苏国税发〔2009〕111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抵 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 抵 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