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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认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2〕1号
2012-01-19
  • 索引号:
    002482170/2012-02205
  •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2012-01-19
  • 文号:
    浙财税政〔2012〕1号

关于公布2011年认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2〕1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1年认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南湖区红十字会
2嘉善县红十字会
3平湖市红十字会
4嵊州市红十字会
5义乌市红十字会
6武义县红十字会
7磐安县红十字会
8台州市黄岩区红十字会
9温岭市总工会
10温州市红十字会
11平阳县红十字会
12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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