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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桂财社〔2024〕105号
2024-09-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桂财社〔2024〕105号

各市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34号)等文件以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经商自治区医保局,现下达你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列入直达资金管理。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各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资金拨付,加强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 配表(第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23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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