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标题: |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财政部 |
|---|---|---|---|
| 发文字号: | 财会〔2021〕16号 | 来源: | 财政部网站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 标 题: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发文机关: 财政部
- 发文字号: 财会〔2021〕16号
-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文种类: 通知
-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1〕1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1〕1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