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12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索引号: 002482170/2013-309479
发文机关: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13-10-08
关于浙江省2012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12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积极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新进展,全省决算情况良好。
一、2012年全省财政总决算
2012年全省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主要情况如下:
(一)全省财政决算收入情况
全省地方财政决算收入344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9.2%。
全省地方财政决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22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9.3%。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收入507.57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9.9%。
2.营业税收入1063.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0%,增长16.1%。
3.企业所得税收入536.97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7.9%。
4.个人所得税收入178.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比上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3.6%。收入下降,主要是国家从2011年9月1日起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等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减收翘尾巴。
5.资源税收入8.41亿元,完成预算的90.4%,下降1.1%。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18.09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9.0%。
7.房产税收入126.94亿元,完成预算的121.9%,增长28.0%。增长较快,主要是征期调整。
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05.4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增长23.3%。增长较快,主要是征期调整。
9.土地增值税收入14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增长1.1%。
10.契税收入192.72亿元,完成预算的76.9%,下降17.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房地产成交量下降。
11.其他地方各税收入139.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增长20.3%。
全省地方财政决算收入中,非税收入213.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7.4%。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排污费收入8.45亿元,完成预算的87.7%,下降11.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实现减排目标企业增加较多。
2.教育费附加收入103.70亿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8.7%。
3.其他专项收入3.95亿元,完成预算的63.7%,下降31.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60亿元,完成预算的81.6%,下降17.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落实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5.罚没收入83.32亿元,完成预算的93.9%,增长0.7%。
6.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54.11亿元,完成预算的75.4%,下降17.3%。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27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增长3.6%。
8.其他收入6.28亿元,完成预算的216.5%,增长137.4%。增长较快,主要是各地将历年的预算外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全省财政决算支出情况
全省财政决算支出416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8.3%。
全省财政决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增长6.8%。
2.公共安全支出319.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9.7%。
3.教育支出877.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5%,增长16.8%。
4.科学技术支出16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增长15.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增长10.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增长18.4%。
7.医疗卫生支出30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9.7%。
8.节能环保支出77.70亿元,完成预算的92.5%,下降0.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排污费收入下降,补助企业相应减少以及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7.81亿元,完成预算的90.5%,下降9.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公共设施建设等一次性投入减少。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08.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9.3%。
11.交通运输支出287.6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增长5.0%。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1.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增长17.3%。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4.63亿元,完成预算的83.1%,下降12.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到期。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87亿元,完成预算的162.7%,增长70.9%。增长较快,主要是加大对金融业发展支持。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8.32亿元,完成预算的88.6%,下降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海监执法装备等一次性投入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65.25亿元,完成预算的141.8%,增长12.4%。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2.26亿元,完成预算的89.0%,下降6.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补助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一次性投入减少。
18.其他支出106.55亿元,完成预算的85.3%,下降13.4%。
(三)全省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12年全省财政决算收支平衡。
二、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
2012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主要情况如下:
(一)省级财政决算收入情况
省级地方财政决算收入255.16亿元,完成预算的86.9%,下降6.1%,加上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省级电力生产企业增值税、省级金融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所得税、金融业营业税收入下放因素,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8.1%。
省级地方财政决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33.35亿元,完成预算的90.5%,下降1.9%。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收入24.30亿元,完成预算的88.5%,下降4.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体制调整,省级电力生产企业增值税下划作为市、县(市)地方财政收入等因素。
2.营业税收入129.08亿元,完成预算的92.2%,增长1.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体制调整,金融业营业税下划作为市、县(市)地方财政收入等因素。
3.企业所得税收入60.51亿元,完成预算的82.2%,下降10.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体制调整,省级金融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所得税下划作为市、县(市)地方财政收入等因素。
4.个人所得税收入7.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3%,下降2.8%。收入下降,主要是国家从2011年9月1日起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等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减收翘尾巴。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7.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增长25.6%。
6.房产税收入1.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7.8%。
7.其他地方各税收入2.07亿元,完成预算的122.2%,增长28.5%。
省级地方财政决算收入中,非税收入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61.4%,下降35.6%。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排污费收入1.15亿元,完成预算的84.9%,下降15.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实现减排目标企业增加较多。
2.教育费附加收入1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增长13.7%。
3.其他专项收入0.10亿元,完成预算的4.7%,下降95.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4亿元,完成预算的32.6%,下降67.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落实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5.罚没收入3.75亿元,完成预算的55.9%,下降40.7%。
6.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3.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2.1%。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6亿元,完成预算的50.2%,下降48.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8.其他收入1.51亿元,完成预算的420.3%,增长3.7倍。增长较快,主要是将预算外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省级财政决算支出情况
省级财政决算支出430.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7.7%。
省级财政决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增长13.0%。
2.公共安全支出41.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11.1%。
3.教育支出8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增长13.4%。
4.科学技术支出27.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11.8%。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0.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8.7%。
7.医疗卫生支出3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8.0%。
8.节能环保支出2.71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8.2%。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3.9%。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下降5.2%。支出下降,主要是2012年起扶贫资金按中央规定改列市县支出,剔除扶贫资金后,可比增长8.8%。
11.交通运输支出102.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5.2%。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6.8%。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27.3%,增长31.7%。增长较快,主要是加大对出口扶持力度。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3.8%。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6.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3.5%。
16.其他支出15.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6.3%。
(三)省级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收支平衡。
三、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遵照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有效控制财政风险,实现了“十二五”财政发展良好开局,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实现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研究财税扶持政策,顺利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健全税收预测、收入动态分析机制,提高征管质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税收增长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中央要求控制“三公”经费,2012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7亿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率。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体系,清理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实现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口径监管,有效加强财政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二)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出台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建立区域统筹和促进发展的奖补机制,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和带动能力,并通过收入进一步下沉,凸显财政体制对地方发展经济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筹措省级财政性资金213亿元(包括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7亿元),支持实施四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和“三个千亿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组建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继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健全排污收费机制,拓宽生态建设市场化筹资渠道,完善生态环保补偿机制,大力推动生态浙江建设。
(三)推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省级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分别增长13.4%、11.8%、8.8%,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按考核口径计算比例超21%,完成了考核目标。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财税政策,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大省级财政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2091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达80元,所有市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250元以上,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大力推进区域统筹发展,筹措26.8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扶持。全省财政用于“三农”资金达1387亿元,通过财税政策和资金扶持,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四)促进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实施“因素法”分配资金,加大县级财力奖补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初步构建事前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乡镇财政建设,开展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推进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完善数字财政建设规划,加强对数据的共享及深度开发利用。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建立对民生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的联系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69家省级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查。
四、财政预算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是我省全口径预算体系尚在建设中,预算完整性有所欠缺,细化程度不够,部分预算追加欠规范。二是预算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项资金交叉重叠、分配不规范、使用效益较低、结转较大等,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债务数据漏报、错报、重复报,债务计划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省政府高度重视决算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对照整改。对部分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暂时确实难以整改的一些事项也制定了计划。下一步,将加大财政改革创新力度,巩固和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加快探索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严格收入预算管理,逐步探索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上会审查制度,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进一步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的科目编制和说明解释,明细反映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细化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按照五大保险口径全面反映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提高预算完整性。
(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项目管理、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规范性,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大力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探索产业发展类和公共事业类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引入竞争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将于近期选择部分专项资金进行试点。推动预算执行提速增效,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监督和统筹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强资金运行各环节的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激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对部门项目支出的净结余资金,以及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省财政将收回用于安排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或收归财政用于平衡总预算。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创新资金保值增值方式,在依法安全的前提下拓宽理财渠道,积极稳妥开展竞争性存放工作,切实提高存量资金的理财收益。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修订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债务审批、风险预警制度和政府融资机制,探索政府性债务同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对接,切实防范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