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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2012-05-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文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成文日期】 2012-05-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25号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有关规定,现公告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车型目录(第二批).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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