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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药监规〔2019〕1号
2019-03-05
索引号:002482461/2019-0000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省药监局成文日期:2019-03-05
发文字号:浙药监规〔2019〕1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8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职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4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4件).doc

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doc

3.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doc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

相关政策解读: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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