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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2009-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58号 【发布日期】2009-08-31 【实施日期】2009-09-01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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