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180万吨/年洗煤项目(现状用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6〕180号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180万吨/年洗煤项目(现状用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 :
你单位提交的《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 180万吨/年洗煤项目 取水许可的申请》( 介玉玺发 〔 20 26 〕 6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 论证报告书 (以下简称 《报告书》 )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 180万吨/年洗煤项目 位于介休市连福镇大埝村西北,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介发改备案[2011]第115号文 对 项目予以 备案。
二 、 同意该项目生产 及职工 取水水源为井安公司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批复项目 现状 总取水量 2.1 万 m3/a,其中:生产取
水量 2.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 0.1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 、 同意该项目生产 及 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供水主管网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分水口(坐标:东经 112°00′39.7″ 、 北纬 37°05′5.9″ ),通过 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 缴纳水资源税。
五 、 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 报送 实际用水量。
六 、 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 建设单位应 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 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 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 书 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介休市 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 电话 : 03 51- 7731 435
附件: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 180万吨/年洗煤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 6 年 3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180万吨/年洗煤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委托山西锦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 180万吨/年洗煤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11月邀请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意见,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介休市玉玺选煤有限公司新建 180万吨/年洗煤项目位于介休市连福镇大埝村西北。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介发改备案[2011]第115号文予以备案。
介休市水利局以介水字[2019]105号文对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取水量10.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0.0万m3/a、生活取水量0.1万m 3/a,综合取水指标0.056m3/t。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及周边可利用水源情况,同意该项目现阶段取水量为2.2万m3/a,生产取水水源为 介休市井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井安公司”) 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生活取水水源为井安公司地下水。该项目因取水许可证办理时限已过,需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 9.0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8.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1万 m3/a。综合取水指标 0.05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洗精跳汰工艺用水定额先进值0.058m3/t、《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炼焦煤选煤厂1级 a 用水定额 0.070 m3/t 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82L/人·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根据该项目生产情况和水资源利用条件,核定该项目现阶段取水量 2.1 万 m3/a,其中:生产取水 量 2.0 万 m3/a,职工生活 取水量 0. 1 万 m3/a。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井安公司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 SL/T 835-2024)相关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井安公司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取水许可 量为 60万m3/a,扣除已批复水量45.73万m3/a(含本项目取水量2.0万m3/a),剩余水量14.27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现阶段 2.1 万 m3/a的 取水需求。
取水口位于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供水主管网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分水口,取水口坐标为:东经 112°00′39.7 ″,北纬 37°05′5.9″。
六、井安公司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Ⅲ类水要求,所检测项目指标除菌落总数、锰和硫酸盐超标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介休市井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两水蓄水工程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 现阶段取水量 2.1 万 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晋中市水利局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介休市水利局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