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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晋发改收费发〔2019〕26号
2019-01-15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晋发改收费发[2019]2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太原、北京、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山西地方铁路集团公司: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市场监管总局 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 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 收费。经研究,现将我省贯彻落实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 收费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8]1959号 )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及铁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 铁路货物运输相关 收费对优化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 收费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8]1959号 )要求做好各项清理规范工作。

二、各市要对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在铁路货物运输领域,包括专用线(含专用铁路)收取的各类政府性基金(附加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明令取消、停征、免收的政府性基金(附加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逐项落实到位;对拖延或拒绝执行,或变换名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应立即予以纠正。深入辖区内重点铁路货运付费和收费单位,认真核查有关收费情况和问题,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 铁路货物运输相关 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将跟踪各地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查。

三、 各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各铁路运输企业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将清理规范具体情况、成效和典型案例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 山西地方铁路集团公司要对近两年的 经营情况,包括货运价格、相关收费及管理的专用线经营情况,收入支出及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降低货运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的意见建议,4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虎生 电话: 0351-3046924,邮箱:fgwfwjgc@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李建东 电话: 0351-7680050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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