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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02-08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1-1245891成文日期
文号发布时间2010-02-08
发布机构是否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 价格[ 2010] 19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 6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会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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