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245891 | 成文日期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时间 | 2010-02-08 |
| 发布机构 | 无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称 |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改 价格[ 2010] 19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 6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会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 |
| 附件下载: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