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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2024-11-28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00713630897U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袁军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阳城县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阳林资许准〔2024〕15号
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2024-11-28有效期2024-11-28至2026-11-28
许可机关阳城县林业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522MB0427258K
数据来源单位阳城县林业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522MB0427258K
当前状态有效
许可内容一、同意国网晋城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20kV会周II线27#-31#防覆冰改造)临时使用阳城县集体林地面积0.3917公顷(全部属于次营镇东村村),阳城县国有林地面积0.1942公顷(全部属于阳城县国营林场)。临时占用期限2年。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对国家、集体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 四、你单位应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五、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并将林地退还给林权单位,不得在临时使用林地上修建永久建筑物或构筑物。 六、次营镇人民政府和阳城县国营林场应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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