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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财综〔2015〕3号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1-14
松财综〔2015〕3号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14日 附件: 3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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