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海关总署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

海关总署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

署综函〔2022〕143号
2022-10-08

广州海关出台48条措施支持南沙 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日前,《海关总署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印发,旨在全面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要求,从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助推重大战略性平台发展、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支持打造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6条支持措施。10月8日,广州海关“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广州海关结合海关总署措施、广东省和广州市布置的重点任务,细化四方面共48条支持措施。

促进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

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外贸枢纽,已成为链接世界的重要节点。聚焦“要素高效便捷流动”这一关键,广州海关精准把握南沙作为连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枢纽定位,支持开展“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支持符合免税资质的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复制推广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检疫监管便利措施,促进跨境科研物资自由流动。

在促外贸保稳提质方面,广州海关扩大“湾区一港通”模式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海运中转集拼业务。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发展

进出货车络绎不绝,区内仓库里的美食美酒、跨境电商货物等不同类型的商品按指令分拨运送至国内外多地,飞机借助融资租赁异地监管“空中”联动……从白天到深夜,南沙综合保税区内始终是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此次广州海关出台的支持措施中,紧扣跨境电商业务、“保税+”业务、汽车产业链等重点项目,持续优化海关监管服务,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发展。

在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方面,持续深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合包”措施运用,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业务。

在支持“保税+”业务发展方面,广州海关将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全力支持南沙“保税+”业务发展,继续支持飞机保税租赁业务发展,助力南沙与港澳共建全球飞机租赁中心。

在助力汽车产业链发展方面,广州海关将支持南沙综合运用出口监管仓等政策优势,促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产业发展,对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配件实施便捷通关。

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

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广州海关立足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定位优势,持续加强规则衔接创新,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在南沙试点对农产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检商品检验实施采信;将符合条件且已在港澳上市药品中属于特殊物品的,纳入低风险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急需药品、医疗器械便利通关。

此外,广州海关还积极助推更多企业享受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通关便利,不断优化信用培育赋能企业发展;推动与香港电子证书合作安排落地,对内地供港禽肉、猪肉等肉类产品兽医卫生证书实施电子证书数据传输;强化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

依申请公开相关指引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准确进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提高申请效率,请您在提交申请前阅读以下指引:

一、若您需要获取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二、若您需要获取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三、若您需要获取海关相关统计数据,可通过“本关统计”链接专栏自行查阅或点击“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自助查询;或者按照 《海关统计服务指南》 指引,进行统计服务申请。

四、若您需要获取本关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请 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五、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请 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