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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2013-01-09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006939991/2013-00115分类:
发布机构:广东省财政厅成文日期:2013-01-09
名称: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文号:发布日期:2013-01-09
主题词: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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