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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 关于发布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联合公告〔2010〕50号
2010-07-30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 关于发布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
关于发布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联合公告〔2010〕50号
【发布日期】2010-7-30
【生效日期】2010-7-30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1. 2.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下载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30 MB)
下载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doc (9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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