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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发改服务〔2024〕92号
2024-04-03
索引号:002482031/2024-38576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生成日期:2024-04-03
文件编号:浙发改服务〔2024〕92号统一编号:ZJSP-02-2024-0003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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