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及下属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