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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桂财税〔2011〕5号
2011-01-17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69508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17日
标 题: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财税〔2011〕5号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05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桂财税〔2011〕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

2011-7-5桂财税〔2011〕5号转发 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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