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pdf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