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粤交综运字〔2023〕10号
2023-01-0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粤交综运字〔2023〕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做好辖区道路货运站场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厅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6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ofd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