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委托主体 |
| 一、发改委 |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具有节能评估资质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3 | 粮油质量检验 |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涉及粮油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对应权力事项名称“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 具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二、市工信局 |
| 1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权责内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 应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 应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三、市公安局 |
| 1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出具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 政府定价。依据各市出台相关文件执行。 | 行政相对人 |
| 2 |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编制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具备三级以上爆破安全评估资质的企业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涉案物品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备相应等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单位 | 政府指导价。依据财政部财综〔2004〕5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328号;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纪发〔2011〕12号;《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 | 行政机关 |
| 4 | 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事故车辆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备安徽省司法厅认证司法鉴定资质 |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6〕138号)。 | 行政机关 |
| 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出具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6 | 驾驶人体内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 | 公安机关涉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6〕138号)。 | 行政机关 |
| 7 |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测试、检验 | 公安机关涉及车辆驾驶人违法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6〕138号)。 | 行政机关 |
| 8 | 精神病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精神病人鉴定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备精神疾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6〕138号)。 | 行政机关 |
| 9 | 伤情鉴定 | 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 不收费 | 行政机关 |
| 四、市民政局 |
| 1 | 社会团体换届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2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3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4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6 | 社会团体登记验资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7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五、市司法局 |
| 1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资产证明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初审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六、市财政局 |
| 1 |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务鉴证 | 财政部门涉及政府性资金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2 | 典当行年度审计 | 典当年审 | 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七、市人社局 |
| 1 | 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编制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八、市自然资源局 |
| 1 |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2 | 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编制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同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资质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3 | 地形图测绘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4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5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6 | 土地勘测定界 | 自然资源部门涉及土地使用、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7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具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资格的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8 | 矿产资源执法勘测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报告出具 | 自然资源部门涉及矿产资源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有相关技术力量的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9 | 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勘测 | 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10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具有相应等级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11 |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12 | 不动产测绘 | 不动产登记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13 | 土地价格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九、市生态环境局 |
| 1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监测机构 | 政府定价。
依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4〕139号 )。 | 行政机关 |
| 2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生态环境部门涉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权力事项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环境影响评估机构 | 财政专项资金 | 行政机关 |
| 4 | 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检测 | 生态环境部门涉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权力事项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监测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十、市住建局 |
| 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具有相关审查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燃气经营安全评价 | 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具有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资质的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一、市交通局 |
| 1 | 危险品罐体检测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经国家认证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 政府定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5号)。 | 行政相对人 |
| 2 | 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能力)的设计咨询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3 | 公路、水运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4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级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5 | 船员适任培训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6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7 | 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能力)的设计咨询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机关 |
| 8 |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检定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
| 1 | 种子质量检验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种子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能力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2 | 兽药质量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兽药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3 | 肥料产品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肥料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4 | 农药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农药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省农业部门确认的监测资质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十三、市水利局 |
| 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水利工程建设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根据工程等级不同,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一级和二级资质的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4 | 水利工程竣工检测报告编制 |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十四、市商务局 |
| 1 | 设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出具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财务审计报告出具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设立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五、市卫健委 |
| 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职业健康体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且有“接触放射因素类”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 政府定价。依据皖价费函〔2007〕17号、皖价费函〔2008〕18号文件 | 行政相对人 |
| 4 | 医疗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 | 政府定价。依据《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151号)。 | 行政相对人 |
| 5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抽检进行检测 | 卫生健康部门涉及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具有相应卫生检验能力并且取得资质认定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执法事项)、行政相对人(许可事项) |
| 十六、市应急局 |
| 1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安全评价 |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2.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 |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确认(三级标准化企业确认)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机关 |
| 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5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6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8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10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11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
| 1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企业登记注册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 收费;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 2 |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鉴定评审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气瓶充装许可) |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三)鉴定评审机构应设置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同时具备10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相关设备的特种设备检验师等条件;(四)有10名以上符合鉴定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且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符合条件人员。鉴定评审人员应为本机构在编或签有聘期不少于2年的聘用人员。(五)建立与鉴定评审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根据本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明确机构的鉴定评审程序、时限、内容、标准、整改项目确认、鉴定评审报告审核等与鉴定评审有关的要求;(六)具有符合鉴定评审工作需要的国家特种设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持续保持其合法有效,且为鉴定评审人员所知晓和执行;(七)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及销售活动;(八)不受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的。 | 不收费 | 行政机关 |
| 3 | 市场监管执法委托检测、检验、检疫、鉴定 | 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监管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 | 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或者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 | 不收费 | 行政机关 |
| 十八、市城管局 |
| 1 | 城管执法委托检测、检验、鉴定、评估 | 城市管理领域涉及需要检测、检验、鉴定及评估的行政执法事项 | 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 | 无 | 行政机关 |
| 十九、市国动办 |
| 1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
| 3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 |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 行政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