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2986299/201807-00051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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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非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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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有关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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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18-07-04 17:01:26 | 关 键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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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财非税函〔2018〕157号 | 浏览次数: | 1865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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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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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986299/201807-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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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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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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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非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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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有关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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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18-07-04 17: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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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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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财非税函〔2018〕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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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次数: | 1866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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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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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有关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复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你单位《关于省政府参事室纳入非税管理的函》(皖参函〔2018〕38号)悉。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非税收入征管范围
你单位依法收取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利息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征管模式。具体见附件。
二、非税收入征收方式
你单位收取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方式。
三、非税收入收缴方式
你单位收取非税收入项目,采取直接缴款方式,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办理。
四、非税收入账户管理
你单位应当将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直接缴入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不得另行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
五、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自2018年6月15日起,你单位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申领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六、非税收入减免缓和退还管理
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非税收入,不得擅自减收、免收、缓收和退还。如确需减收、免收、缓收和退还非税收入的,应按照法定批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七、其他
(一)编制非税收入年度计划。非税收入应纳入单位部门预算,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并应按照省财政厅和省非税局的具体要求编报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草案。
(二)配合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和省非税局开展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提供账证、报表、非税收入票据等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三)建立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网络。省非税局无偿提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你单位如无党政网接口,应向省财政厅信息中心申请“财政专用vpdn线路”(联系电话:0551-68150336),并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打印有关非税收入票据。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非税收入管理实施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