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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辽财税规〔2025〕8号
2025-07-23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非规范性) 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文件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非规范性) 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 发文字号:辽财税规〔2025〕8号
  • 发布机构:辽宁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 效力状态:
  • 编辑:税政法规处
  • 来源: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局,厅内各单位:

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237号),省财政厅对 截至 2024年12月底发布的财政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 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确定 废止和失效 1 53 件 工作任务已完成、已被新文件代替、适用期已过,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 规范性 (非规范性) 文件 目录 予以公布。

附件: 辽宁省财政厅 废止和失效 的厅发规范性 (非规范性 ) 文件目录(第十 六 批) (截至 20 24 年 12 月 31 日 )

省财政厅

202 5 年 7 月 21 日

附件下载: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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