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669C/202305-00030 | 组配分类: | 监督保障 |
| 发布机构: |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县 、 区 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 的通知 》 ( 皖政 〔 20 2 3 〕 13 号,以下简称《政策举措》 ) 文件精神,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政策举措》的工作任务清单 印发给你们,请你们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于 5 月 8 日(下周一)前将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每月 10 日前将 《政策举措》 落实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 送至邮箱 TLJWZH@163.com。我委将定期汇总通报《政策举措》的落实情况。
联系人:王瑶瑶 联系方式: 5881162
附件: 1. 贯彻落实《 政策 举措》工作任务清单
- 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附件
贯彻落实《 政策 举措》工作任务清单
| 序号 | 主要内容 | 省 政策 举措 | 省责任单位 | 市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包括省政策、市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
| 1 | 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继续减征 “ 六税两费 ”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2 | 落实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 3% 降至 1% 的优惠政策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3 |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 2023 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4 | 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5 | 按照法定最低标准征收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等车辆车船税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6 | 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 |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收费标准 80% 收取 。 | 省水利厅 | 市水利局 | |
| 7 | 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 80% 收取 。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 8 | 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 50% 收取 。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 9 | 水资源费省级部分按 80% 收取 。 | 省水利厅 | 市水利局 | ||
| 10 | 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 90% 收取 。 |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 市财政局 市 税务 局 | ||
| 11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他部门所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 ,对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用按 80% 收取,对全省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按 80% 收取,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 12 | 对进出合肥港、芜湖港、蚌埠港、安庆港和马鞍山港的合法装载 ETC 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对服务合肥国际陆港中欧、中亚班列的合法装载 ETC 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通行,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五折优惠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
| 13 | 对安徽交通卡 ETC 套装货运车辆, 以及对 每月通行次数在 30 次 ( 含 ) 以上的安徽交通卡 ETC 套装公路客运班线客车 , 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
| 14 | 船闸收费继续执行下调 10% 政策 。 | 省水利厅 省交通运输厅 |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 15 | 切实降低用工用能成本 | 对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 3-6 个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政策,并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 。 | 各市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16 | 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实行 “ 零投资 ” 。 | 各市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 | 市供电公司 | ||
| 17 | 用户报装容量 160 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对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 。 | 省能源局 省电力公司 | 市 供电 公司 | ||
| 18 | 积极支持援企稳岗扩岗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实施降低社保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 强化企业服务用工保障,深入推进 “ 三级三方服务千企 ” 活动,常态化开展 “2+N” 招聘会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市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局 | |
| 19 |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 16 至 24 周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 | ||||
| 20 | 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 ||||
| 21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0% 核定 。 | 省医保局 | 市医保局 | ||
| 22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 继续加大支持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投放力度, 2023 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 2022 年,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同比增长 20% 。推广中期流贷新模式, 2023 年中小微企业中期流贷余额增长 30% 。 | 安徽银保监局 | 铜陵银保监分局 | |
| 23 | 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支持新增小微企业贷款 2000 亿元以上 。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 1200 亿元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低于 1%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24 |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 给予激励资金 。落实中央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给予等额再贷款支持和 2.5 个百分点贴息。 |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省财政厅 | 人行铜陵中心支行 市财政局 | ||
| 25 |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 依托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政府涉企静态数据和动态生产经营数据,开展 “ 平台 + 数据 + 金融 ” 模式创新,赋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26 | 推广 “ 亩均英雄贷 ” 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对亩均效益 A 类企业给予纯信用贷款,对 “ 亩均英雄白名单 ” 企业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27 | 建立民营制造业、中小微服务企业融资 “ 白名单 ” ,力争 “ 白名单 ” 授信企业数占比达 80% , 2023 年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融资 3000 亿元以上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28 | 推动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 29 | 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 支持实施企业上市 “ 迎客松行动 ” 计划,新增上市企业 30 家以上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安徽证监局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30 | 在各地奖励基础上,省财政继续对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 400 万元奖补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 ||
| 31 | 企业首次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在创新层挂牌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 ||
| 32 | 对在 “ 科创专板 ” 挂牌并股改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补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 ||
| 33 | 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 “ 专精特新板 ” 挂牌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补 。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 ||
| 34 | 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 | 对新组建的或重组挂牌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 1000 万元补助,对首批试点示范的给予 3000 万元补助,对核心团队的依托单位给予 200 万元补助 。 | 省科技厅 | 市科技局 | |
| 35 |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 统筹设立 10 亿元省科技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十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等重大技术需求 。 | 省科技厅 | 市科技局 | |
| 36 | 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量不低于 20% 。 | 安徽银保监局 | 铜陵银保监分局 | ||
| 37 | 扩容升级孵化器等创业平台 。 | 省科技厅 | 市科技局 | ||
| 38 | 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 7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39 | 全面开展创新创业 | 大力招引境内外高层次创业团队,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 1000 个左右、 1 万名以上科研人员创业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科技厅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 | |
| 40 | 统筹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资金,重点用于多元创业活动、创业路演、创业平台等。推动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返乡人员创业工程。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60 亿元以上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 ||
| 41 |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 2023 年,省财政统筹新增 11 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1 亿亩以上 、 产量 820 亿斤以上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
| 42 | 对符合条件的 300 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给予奖补 。 | ||||
| 43 | 支持小麦赤霉病等重点病虫害防控。省财政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 50 元 。 | ||||
| 44 | 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和乡村产业发展。 | 支持种业联合攻关、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和适用农机研发推广。新建、改造 410 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财政投入补助标准提高到 2500 元 / 亩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
| 45 | 2023 年,省财政 安排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0 亿元以上,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 | 省乡村振兴局 | 市乡村振兴局 | ||
| 46 | 推动优势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 2023 年 , 省财政安排资金 81 亿元充实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引育优质 ( 头部)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47 | 新认定一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安排省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10 亿元,采取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48 | 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 200 万元奖补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49 | 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企业 , 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50 | 支持省内企业投保 “ 三首 ” 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51 |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支持 “ 龙头 + 产业链 ”“ 诊断 + 软件包 ”“ 园区 + 平台 ”“ 行业大脑 ” 复制推广 , 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 “ 培育 + 应用 ” , 对省级典型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 1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52 |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 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奖补 300 万元 、 200 万元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53 | 通过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 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54 | 新培育认定 500 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企业,各地可对首次认定 的 给予一次性奖补 。 | 省数据资源局 | 市 数据资源局 | ||
| 55 | 促进建筑业发展 | 在水利、公路、机场、铁路、电力、通信等专业市场领域开展 “ 评定分离 ” 试点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公管局 | |
| 56 | 支持省内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跨江越河桥梁隧道、大型机场航站楼等高精尖项目竞争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57 | 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 85%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58 | 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对国家及省级 “ 两业融合试点示范类项目、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核定投资 10% 的补助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59 | 对新验收通过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补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60 | 新认定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 10 家左右,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补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61 | 促进接触性消费加快恢复 | 开展以 “ 品质生活徽动消费 ” 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 5000 场以上,鼓励各地在餐饮、住宿、文旅、零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引导商圈、平台和商家配套开展打折、满减等优惠活动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62 | 省市联动举办 “ 文化惠民消费季 ”“ 皖美好味道 · 百县名小吃 ” 活动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 文化和旅游 局 | ||
| 63 | 落实职工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或具有疗休养资质的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于 50% 。 | 省总工会 | 市总工会 | ||
| 64 | 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来安徽踩线采风、对接合作,推出更多适应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线路和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旅游消费情况对旅行社实施奖补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 文化和旅游 局 | ||
| 65 | 打造高品质消费载体 |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选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66 | 争创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 文化和旅游 局 | ||
| 67 | 对省级特色商业街升级改造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 60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品牌便利店、老字号企业新设直营连锁店的,给予最高 40 万元奖励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68 | 鼓励电商、邮政快递企业设置跑单奖励 , 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 。 买相应保险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邮政管理局 | 市 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 局 市 邮政管理局 | ||
| 69 | 促进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 |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 省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 70 | 鼓励各地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等给予补贴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71 | 鼓励各地对政府定价的共同停车场 ( 点 ) 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一定时间内免收停车费。 | 各市人民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 发展改革委 | ||
| 72 | 鼓励各地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的给予补贴 。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73 | 鼓 励发放信用消费贷款,推广 “ 一 次授信、循环使用 ” 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 |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 人行铜陵中心支行 | ||
| 74 |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 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 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 “ 带押过户 ” 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市 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75 |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 省财政继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领域和省十大新兴产业。继续实施省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重大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 |
| 76 | 省财政安排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城市更新开发片区示范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77 | 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 2600 个以上、竣工 1200 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 10% 以上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 ||
| 78 | 建立招大引强 “ 赛马 ” 激励机制 | 综合评价目标完成、贡献大小、质量高低等,每季度通报晾晒 “ 赛马 ” 结果。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市招商服务中心 | |
| 79 | 鼓励各地大力招引世界 500 强、全国制造业百强、国家级 “ 专精特新 ” 等企业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
| 80 | 省采取资金支持、土地指标奖励等方式,激励市县新开工一批百亿元级、 80 亿元级、 50 元亿级重大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 发展改革委 | ||
| 81 | 积极引进培育 “ 四新 ” 经济企业,招引技术创新团队 。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 发展改革委 | ||
| 82 |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挥境内外商协会、国际化产业基金等作用,加大与境外世界 500 强、行业龙头、 “ 隐形冠军 ” 等企业对接力度。 |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 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 ||
| 83 | 鼓励各地对引进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外资项目, “ 一事一议 ” 予以支持 。 | ||||
| 84 |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 对重点项目给予用地计划指标预安排,允许重大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改进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 |
| 85 |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 “ 标准地 ” 改革。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 ||
| 86 | 加强用能和环境要素保障 | 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单位 GDP 能耗控制水平的非 “ 两高 ” 项目、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季度达到进度要求的市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 “ 两高 ” 项目,落实用能保障。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87 | 对符合项目所在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在市域内相互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
| 88 | 省统筹保障各市无法解决排污总量指标的省重点项目,加快建立排污权储备库。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
| 89 | 当地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后,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
| 90 | 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 | 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将民间投资等指标纳入投资 “ 赛马 ” 激励机制。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 发展改革委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 |
| 91 |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分级分类联系调度,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 | 省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市财政局 | ||
| 92 | 推出 PPP 标杆项目 10 个以上。 | 省财政厅 | 市财政局 | ||
| 93 |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 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给予展位费最高 80% 、人员国际机票费最高 70% 支持。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94 | 对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 , 给予展位费最高 80% 支持,单个企业最高 60 万元,单个展会最高 5 万元。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95 | 对进出口额低于 6500 万美元的中小企业,各市参照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补贴比例给予支持。 | 各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 | ||
| 96 | 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 50% 支持,单个企业最高 10 万元。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97 | 对出口 500 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基本风险统保,对出口 1000 万美元以内的中小企业 “ 信保贷 ” 融资贷款业务给予最高 30% 贴息,单个企业最高 10 万元。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98 | 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 对建设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且年仓库货物交易额 300 万美元以上的自建海外仓,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 ; 对租赁公共海外仓、年海外销售额达 200 万美元以上,且海外仓年使用费用超过 5 万美元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资金支持。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99 | 对新获批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资金支持。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100 | 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扶持力度。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人行铜陵中心支行 | ||
| 101 | 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发展 | 支持企业赴境外开展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参与 “ 两国双园 ” 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投资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实体经济项目,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102 | 支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对当年实施的合同额 1000 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
| 103 | 建立企业诉求直达机制 | 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时,原则上应邀请企业家、商协会代表共同参与,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 70% 、 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 50% 。 | 省有关单位 各市人民政府 | 市 发展改革委 市招商服务中心等 相关单位 | |
| 104 | 省、市、县 ( 市、区 ) 负责同志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征集意见建议。依托 “12345” 热线,设立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直接受理市场主体各类问题。 |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 |||
| 105 | 常态化开展 “ 优环境、促发展 ” 现场集中办公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建立 “ 企业服务特派员 ” 制度,为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事项办理、项目申报、资金补贴支持等帮办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 |||
| 106 | 推动政策兑现 “ 免申即享 ”“ 即申即享 ” | 自本政策公布之日起,省有关单位要在 1 个月内公布 “ 免申即享 ”“ 即申即享 ” 实施细则,并录入 “ 皖企通 ” 统一发布。 | 省数据资源局 | 市 数据资源局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 |
| 107 | 原则上所有政策都应做到 “ 免申即享 ” ,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 、 简化审批环节,做到 “ 即申即享 ” ; 确需组织审核的,原则上应明确时限并及时完成审核兑现。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按上述原则优化简化相关申报程序,录入 “ 皖企通 ” 统一发布。 | ||||
| 108 | 探索省级政策委托市县先行兑现、省级认账、事后核验。省、市各类政策服务平台接入 “ 皖企通 ” ,实现政策 “ 一网尽览 ”“ 一网通办 ” ,并联通项目申报、预警比对和财政兑付系统,实现 “ 一键送达 ” 。通过工业互联网推动更多政策兑现 “ 免申即享 ”“ 即申即享 ” 。 | 省有关单位 各市人民政府 | 市 数据资源局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 ||
| 109 | “ 免申即享 ”“ 即申即享 ” 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 省财政厅 | 市财政局 |
附件 2
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单位(县、区) | 联络员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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