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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3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审批

第三章 财产损失认定的证据

第四章 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

第五章 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

第六章 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

第七章 资产评估损失的认定

第八章 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的认定

第九章 责任

第十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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