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公告(百色市闽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公告(百色市闽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百色市闽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91451000MA5N4D5F9Y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 对 百色市闽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91451000MA5N4D5F9Y ) 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 望园路 19 号 1505
电话: 0771— 550243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 23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桂税一稽通 〔 202 3 〕 100 099 号)
| 附件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桂税一稽通〔2023〕100099号).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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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 对 百色市闽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91451000MA5N4D5F9Y ) 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 望园路 19 号 1505
电话: 0771— 550243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 23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桂税一稽通 〔 202 3 〕 100 0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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