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控制比例的复函
|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控制比例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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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248503X/2001-06588 |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 统一编号 | ZJSP13—2001—0010 |
| 法规文号 | 浙劳社函〔2001〕73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有效性 | 失效 |
| 体裁分类 | |
| 发布日期 | |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控制比例的复函 浙劳社函(2001)73号 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适当放开二零零一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封顶比例的请示》(长广报字(2001)59号)收悉。根据浙劳函(1998)117号文件规定,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200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控制比例由2000年的10%调整为15%,请你们认真做好有关退休人员的待遇计发工作。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