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
已结束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拟定了《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精简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省政府相关要求,现于2019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税务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peterpan_ruc@163.com)
附件:
-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docx
- 关于《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的政策解读.docx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5日
意见征集反馈
-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