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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税〔2022〕50号

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苏大强

留言日期:

2025-12-16

主题:

森林植被恢复费

内容:

建设项目由A单位申请林地,《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费人为A单位。是否可以由B单位(具体实施单位)代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果可以,有何注意事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18

答复时间:

2025-12-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森林法》规定,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请具体向税务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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