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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清缴202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关于清缴202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2025-11-18

关于清缴202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残联清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要求,现就 202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清缴工作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 2019〕2015号)、《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6〕8号)

二、清缴范围

全县 2021年度、2022年度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足额缴纳残保金的行政事业单位。

三、办理安排

  1. 办理时限:请于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缴纳。
  2. 办理要求:携带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单位从业人员编制本,持证残疾人用工合同书,残疾人证,身份证,2021,2022年度薪资流水,交纳保险等凭证),现场办理对应年度残保金的申报、核算及缴纳手续。
  3. 办理地点:阳城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阳城县行政办公区 8号楼309)

联系电话: 0356 6929402 18636470166

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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