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单位: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
| 标 题: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隆政办发〔2021〕30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
| 是否有效: 有效 | |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政办发〔 2021 〕 30 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 年 11 月 19 日
隆安县新增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 2006 〕 17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桂政发〔 2006 〕 33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做到工程建设、水库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 尊重民意、政府引导的原则。应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安置地村(居)民小组群众意见,引导移民因地制宜提出后期扶持方式。
2.“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原则。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的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结合 广西郁江老口 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库区征地实际情况,确定 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村 (居) 民小组。
- 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涉及村(居)民小组群众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二、我县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位于南宁市郁江河段左江与右江汇合口下游约 4.7km,上距左江山秀坝址 86 公里,距右江金鸡滩坝址 121 公里,下距西津坝址 204 公里。经水利部批复,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主要涉及城厢镇、南圩镇、那桐镇、雁江镇、乔建镇、丁当镇等 6 个镇 25 个行政村(社区),345 个村(居)民小组,后期扶持人口共计 2828 人(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人口)。
三、工作任务的具体做法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 10 月 22 日前)。一是 召开动员会。组织各有关镇、部门召开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二是 组织培训。隆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组织各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指导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二)后期扶持方式提出 阶段 (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5 日)。由村 (居) 民小组或村 (居) 民委员会组织该村 (居) 民小组的移民召开移民会议,研究提出后期扶持方式,经移民会议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签字同意后,在该村 (居) 民小组和村 (居) 民委员会所在地公示 7 天。公示期满,由村 (居) 民小组或村 (居) 民委员会在综合考虑村 (居) 民小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正式提出该村 (居) 民小组的后期扶持方式。移民会议,应当有本村 (居) 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移民户 18 周岁以上的代表参加。
(三) 后期扶持方式申报 阶段(11 月 8 日至 11 月 12 日)。村 (居) 民小组的后期扶持方式经村 (居) 民委员会同意后,由村 (居) 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申报。
(四)后期扶持账户办理及收集阶段 (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9 日 )。涉及的移民村(居)民小组提供商业银行集体账户;没有商业银行集体账户的村(居)民小组,须及时办理;将相关材料提交至 镇人民政府汇总。
(五) 后期扶持材料审核阶 段(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4 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 (居) 民委员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隆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六)后期扶持材料审批阶段(11 月 25 日至 12 月 3 日)。隆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对村 (居) 民小组的后期扶持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以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水库为单位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结果报上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七)编制后期扶持规划。后期扶持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由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以村组为单元,以县为单位编制。12 月前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备案。审批后的后期扶持规划是自治区每年拨付后期扶持资金的依据。
(八)编制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编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由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财政、民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交通、供电等相关部门参加。按照上级制定的规划大纲要求,结合人口登记工作成果,与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行业规划相衔接,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在 12 月 30 日编制完成隆安县库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南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九)完成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 广西郁江老口 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 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后期扶持工作在隆安县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及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各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领导,落实责任,配合做好后期扶持发放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人财物保障,确保工作推进。人员由隆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全体人员,以及城厢镇、南圩镇、那桐镇、雁江镇、乔建镇、丁当镇 各落实 3 至 4 人组成。开展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隆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隆安县党政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隆财行〔 2017 〕 1 号)执行,从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实施管理费中列支。工作经费实行县级报账制,各乡镇、各村开展资金发放工作产生的误工补助、交通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由乡镇收集、整理好材料到县水库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报账。
(三)抓好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利用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政策。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要充分估计新政策实施后对相关群体的影响和可能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制定工作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县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单
2.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公示
3.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隆安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分配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