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桂政发[2006]33号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期以来,我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普遍生产生活困难。当前,在全区各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加快解决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帮助水库移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尽快摆脱贫困,走上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一项工作量大、时效性强、涉及面广、要求具体严谨的艰巨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要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上来,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严肃性,落实政策不走样。要坚持水库移民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本辖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水库移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承担起水库移民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合力。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明确给予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各项实惠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兑现到移民个人。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移民工作队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维护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组织宣传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自治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办法及方案,使广大移民群众充分理解国家和自治区的移民政策,自觉配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引导移民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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