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 标题: |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财政部 |
|---|---|---|---|
| 发文字号: | 财会〔2022〕35号 | 来源: | 财政部网站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2日 |
- 标 题: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财政部
- 发文字号: 财会〔2022〕35号
-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文种类: 通知
-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财会〔202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财政部
2022年12月22日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财会〔202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财政部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