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
二、案由
当事人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作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桂财监〔2025〕29号)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听证申请。
三、听证时间
2025年7月15日上午9时。
四、听证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大厦15楼1512会议室(南宁市桃源路69号)。
五、听证旁听
(一)因场地限制,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8个,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二)旁听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于2025年7月14日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报名。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2.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于2025年7月14日24:00前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gc@czt.gxzf.gov.cn。
报名者请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消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1502房;联系人:黄丽清;联系电话:0771-5331814。
六、注意事项
(一)旁听听证人员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遵守听证纪律。
(二)所有听证会参会人员,听证会议当天,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11日
文件下载:
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