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76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76号建议的答复
浙农提〔2018〕80号
朱立科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化肥农药减量的行动措施和时间表的建议》(温1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基本情况
化肥农药是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的科学合理施用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我省高度重视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浙江省化肥减量实施方案》《浙江省农药减量实施方案》和系列技术支撑方案,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纳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保障、同检查、同考核,实现行政上有推动、落实上有载体、政策上有保障和目标上有考核,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化肥减量增效上,通过集成推广应用有机养分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和肥水一体化技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到2017年,全省化肥施用量304.2万吨,比2013年349.1万吨减少12.86%。农药减量增效上,以提升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为主要手段,强化科学用药指导,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2017年,全省化学农药使用量4.63万吨,比2013年6.29万吨减少了26.4%, 2017年全省平均农业用药强度为0.16千克/亩,达到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考核指标(0.17千克/亩)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农药减量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源头减量向末端治理延伸。具体针对你的三项建议,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关于“从2018年开始到本届政府结束,浙江的农药化肥使用量要减少80%的量”。在化肥减量上,组织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深化行动、万家主体精准施肥服务、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三大行动,加快推进氮磷生态拦截系统建设,着力构建“一网络(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一平台(农作物智慧施肥决策平台)”,到2020年,全省化肥减量技术覆盖率达到85%,畜禽粪污商品有机肥转化率由50%提升到70%。在农药减量上,强化农药经营监管,深化监测预警体系创新和防治模式转变,加强高效环保农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实现防与减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全省绿色防控技术应用1000万亩,专业统防统治800万亩。
(二)关于“省政府要制定明确的农药化肥减量的具体时间和退出领域及应对措施”。目前,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已经纳入我省的“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16年再减少5%,科学安全用肥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各项工作,推进限制使用农药全域退市,并发挥农药经营监管的导向作用,逐步实现农药实名制购买,减少农药滥用、误用和过度使用的情况。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加大商品有机肥应用扶持力度,放开有机肥使用补贴对象,取消招标限制,提高补贴额度。
(三)关于“建立每年在浙江农药化肥使用量的通报,至少在省人大代表范围进行通报”。目前,浙江省农药化肥使用量数据在省统计局编写的统计年鉴有发布,浙江统计信息网可查询;省环保厅每年6月发布浙江省环境公报,其中涉及农业卷部分对浙江农药化肥用量进行通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统计局、省环保厅沟通,争取每年发布统计年鉴、环境公报时及时抄送各位代表。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厅科教处张峰,联系电话:0571-86757719。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