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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桂民公告〔2025〕1号)

桂民公告〔2025〕1号
2025-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桂民公告〔2025〕1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桂民办发〔2018〕4号)的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51件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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