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5312 | 主题分类: 教育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6〕19号 |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
| 效力状态: 失效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053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5312 | |
| 主题分类: 教育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6〕19号 | |
|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 |
| 效力状态: 失效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053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2006〕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6〕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凡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在国家规定征收3%的城市教育附加费的基础上,按实际缴纳“三税”的1%征收,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对领取《再就业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予以免征。
二、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开始实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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