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金〔 2023 〕 9 号
各区财政局,各地方金融企业 :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全面及时掌握我市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情况,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 20 22 〕 1 45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财政局按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区属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地方金融企业应于第一、二、三季度后 10 日内 和第四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 报送快报,各区财政局应于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 12 日内 和第四季度结束后 17 日内 向市财政局报送本辖区金融企业汇总快报。报送各季度报表时,遇 国家法定 节假日顺延。
各单位要认真、及时完成财务快报工作,我局将定期对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通报。各单位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市财政局金融处 邱旭
联系电话: 23130862
填报网址: http://60.30.25.49:81/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
202 3 年 2 月 8 日
(此件 主动公开 )
附件:
- 附件.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