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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费()浙价费〔2006〕147 号 财税〔2014〕101 号 财税〔2016〕42 号
(1)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考试费理论考试费(含一次补考)30 元/人·次,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 元/人·次,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费(由报考人按实际需要选择,含一次补考)20 元/人·次,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 元/人·次浙价费〔2006〕147 号
(2)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考试费25 元/人次(其中: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10 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15 元),8•8 千瓦以上座机操作手5 元/人次。浙价费〔2006〕147 号
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财税〔2014〕101 号 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
(1)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详见文件浙财综字〔2003〕112 号 价费字〔1992〕452 号 计价格〔1994〕400 号 浙价费〔1997〕322 号 浙价费〔1999〕372 号 浙价费〔2001〕355 号 浙价费〔2008〕169 号
(2)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详见文件浙财综字〔2003〕112 号 价费字〔1992〕452 号 计价格〔1994〕400 号 浙价费〔1997〕322 号
(3)专项(特许)捕捞、收购、调运主要经济价值水产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详见文件浙价费〔1997〕322 号 浙价费〔1999〕372 号 浙价费〔2001〕355 号
说 明备注:1.标注:()中项中标;()中项省标;(▼)省项省标。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全部或部分涉及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费标准仅作简单摘录,具体标准详见具体相关文件。 3.国家和省级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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