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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行〔2025〕61号
2025-11-2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行〔2025〕61号
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杭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5〕338号),现将中央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省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级资金作专项转移支付,相应增加2026年度“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按照《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140号)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合计其中:1.食品监管2.药品监管
总计442922462183
省级资金小计432922462083
省市场监管局本级22462246
省药监局本级53.353.3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2621262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7.757.75
省药品检查中心8080
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113.2113.2
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524.75524.75
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4242
转移支付资金小计100100
杭州市小计100100
杭州市本级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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