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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公布浙江卫生健康委及委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公示

关于公布浙江卫生健康委及委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公示

2026-01-16
索 引 号: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468255公开日期:2026-01-16
发布机构:省卫生健康委文 号:

关于公布浙江卫生健康委及委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委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卫生健康委及委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 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 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省卫健委本级政府部门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2省卫健委本级政府部门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3省卫健委浙江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4省卫健委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展位 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医疗设备技术展览双方协商确定市场调节 价单位三定方案
5省卫健委浙江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6省卫健委浙江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7省卫健委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 中心事业单位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市场调节 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8省卫健委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9省卫健委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10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11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12省卫健委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市场调节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13省卫健委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市场调节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14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15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 1.5% 或合同价的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16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货物、服务)或 2% (工程)市场调节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浙建〔 2020 〕 7 号
17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市场调节价浙建〔 2020 〕 7 号
18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合同约定征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根据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根据合同约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 】 4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 】 138 号
20省卫健委浙江省中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5% 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21省卫健委浙江省中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2020 年 6 月 30 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 50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22省卫健委浙江省肿瘤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经营服务性 收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省卫健委浙江省肿瘤医院事业单位保外就医鉴定费经营服务性 收费保外就医鉴定费400 元 / 例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司法技术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24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货物、服务)或 3% (工程)市场调节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浙建〔 2020 〕 7 号
25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附属第二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 ) 49 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建质〔 201 7 〕 138 号 )
26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 2%政策文件 / 浙建厅《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 〕 7 号)
27省卫健委温州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价款的 1.5%政策文件 / 浙建厅《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 〕 7 号)
28省卫健委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或 2%市场调节价浙财采监〔 2022 〕 8 号、浙建〔 2020 〕 7 号
29省卫健委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市场调节价( 浙建〔 2020 〕 7 号
30省卫健委浙江省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31省卫健委浙江省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32省卫健委浙江省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单位自愿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国家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物价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 2006 〕 73 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复函》(浙价医〔 2014 〕 181 号)
33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货物、服务)或 2% (工程)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和 浙建〔 2020 〕 7 号
34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浙建〔 2020 〕 7 号
35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35省卫健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 浙建〔 2020 〕 7 号 )
37省卫健委浙江省 口腔医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5% 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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