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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延续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

冀发改公价〔2024〕933号
2024-07-0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延续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

文件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延续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348/2024-00194
文 号:冀发改公价[2024]933号
发布日期:2024-07-0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省人事考试中心“三定方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 要求,为保障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相关工作的有效推进,经评估研究,同意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03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1日。原文中所涉及政府部门职责因机构改革变化的,由改革后职责归属部门承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 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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