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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冀林业[2011]00200155号

冀林业〔2011〕00200155号
2011-01-01

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冀林业[2011]00200155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冀林业[2011]00200155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采矿、尾矿库 建设项目 占用承德县五道河林场、岔沟乡下院村林地23.4095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审批机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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