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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6〕14号
2026-03-16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47号)规定,现将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6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一并下达你市、县(市)202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 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抓紧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将专项资金安排至相关领域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制度,对照本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1.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 浙财资环〔2026〕1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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