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2/2010-1346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10-08-24 - 发布机构:
市劳动保障局 - 文件编号:
海劳社险〔2010〕65号 -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 〕202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
主题词: 劳保 待遇 调整 通知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 |
| 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2010 年8 月23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