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3-01-16
标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来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6日
  • 标 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 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立即登录